『7。下周开始上课』
每一条后面都有一个方框。每一行都写得很工整,字迹一笔一画,没有涂改。
然后她又翻开另一页,开始写另一些东西。
『关于优真的事情——法律怎么说(笔记)』
『——伤害罪是“人の身体を伤害した者”——他的情况是不是算正当防卫——有同学说可以找律师——被害者和加害者的认定可以讨论——要查六个法律网站——』
她记了半页。
有些字写得潦草——法律词汇她不熟悉。
然后她停了一下,在“正当防卫”四个字旁边画了一个不太整齐的星号。
又在星号旁边加了四个字。
『不是报复。』
不是报复。她慢慢地把这四个字又描了一遍。
那场暴力不是报复。
她知道。
是因为她被伤害了。
是因为他在保护她。
是因为那些人在她身上完成的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种和她之间的“将来”,而是一个毫无正当性的、丑陋的、不可逆的瞬间。
他打的不是三个人。
他打的是那个瞬间。
这件事她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冠冕堂皇的名义——包括“法律”这个词——把它扭曲成别的含义。
她把圆珠笔放在笔记本旁边,站起来去接了一杯水。喝了一半,剩下半杯放在茶几上。然后她站到了穿衣镜前。
镜子里的她赤着脚站在榻榻米上。
她穿着白色棉质内衣和旧睡裤,头发因为一下午的奔波而松散了几分。
脸上没有化妆,唇色很淡,眼睛有点肿。
但她仔细看了一下,确认自己确实还有力气。
还有力气做明天的事情。
还有力气继续站在这间屋子里。
还有力气把日子过下去。
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抬起了双手,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。左右各一下。不重。像是在唤醒一个快睡着的人。
“还没输呢。”她对着镜子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