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,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,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:“那哪儿是烟啊,那是……他自己的气管……”
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,以至于忘了问“獒子”后来的命运。
第二天,我打电话给博士,问这个事儿,也顺便问问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处理的。
“衙内”那边给的结论是集体吸毒过量致幻,他是跳楼自杀,别的人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,小冯伤愈以后自己申请转行,现在跟警界已经没有关系了。
这说法虽然模糊,大概也可以明白。问题是,“獒子”呢?出了这事儿,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处理掉?心里其实很不愿意涉及这个话题,还是问了出来。博士在电话里淡淡地笑了,说“獒子”没给我们这个机会。怎么回事儿?
藏獒是高原犬种,在平原地区有它先天不适应的一面。比如,它的心脏在平原地区就很容易出问题,特别是在激烈运动和强烈刺激发生的时候。警察们在别墅门外小道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“獒子”,四肢展开卧在地上,昂头冲着小冯的方向,如同一具雕塑。检验结果是心肌过分充血引发血管破裂,猝死。知道这个结局,萨无言地挂上了电话,深深地叹了口气。“獒子”,长在都市,生它的是黑背,胸腔里跳动的,却是一颗真正的獒的心。
望望窗外,残阳如血,高楼如林。心底里仿佛忽然听到一声野性的嗥叫。
“什么?!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?这怎么可能?”
老孙苦笑一声说,你觉得邪吧?我也觉得邪。其实,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,叫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,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,在朝阳区十八里店,作案的那小子,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,就叫“飞毛腿”。
一个人,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。我觉得邪,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。但是没办法,事实如此。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,老孙给了一句评价:“他的想法,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。”这大概也是抓捕“飞毛腿”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。
实际上,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,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,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,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。比如,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,这三百八十起案子,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,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。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,没错,都是他一个人干的。事实上,“飞毛腿”最后被擒,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,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,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。
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:在预审的时候,“飞毛腿”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(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,受害人都没有报案)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,补充了大量警方没掌握的线索,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。起初,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,后来才逐渐理解“飞毛腿”的作案,酷似吸毒,从最初的偶尔作案,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。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,总要反复回味。甚至到不作案,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。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。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,他也记不住。
“哦,对不住,职业习惯。”听了那位老大的解释,老孙冲我一乐,努力做出一副很亲和的样子,让人想起微笑的华南虎。他转过头来问老大:“大哥,这……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啊……”
这个时候,我才发现,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。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,老孙看人,眼睛在看,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——后来才知道,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,让他盯上,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!
“‘双桥老流氓’?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?”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,忽然眼睛一翻,厉声问道。
www。
既然人家问了,我就得如实交代: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,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!
“双桥老流氓”,是北京“文革”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。据老人讲,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,兼做抢劫,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、通县、顺义等地。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,直到我十来岁,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,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。“后海小混蛋,双桥老流氓”,是谈“文革”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,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。“后海小混蛋”的传说毁誉参半,或曰其罪恶累累,或曰其义薄云天,至今在“好人圈”里难以定评。不过,“小混蛋”影响有限,因为他在“文革”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,而且死得十分惨烈,至今在“坏人圈”里提起“小混蛋”的死,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。而“双桥老流氓”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,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,通县、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,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。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,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。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,那,这个案子,应该算吧。
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,最后说,成啊,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,都快30年了,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。你说的,还真有几分对得上。不过,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。
“双桥老流氓?”老大沉思良久,说,“我想起来了,那案子最后是破了,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……”
就这么着,找到了孙队。老孙是十三处一科出身的,这个处曾经号称“天下第一处”,专破大案要案,“双桥老流氓”的案子,正是交由他们经管。
我说我倒是想了解啊,要不你带我访访,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。比如,你吧,你有没有?
“别,别扯我,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。”
有老大解释,老孙总算是放了心,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,这案子,第一牵涉面太广,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,我怕生事;第二这案子……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,它丢人啊!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,有一个修车的,那就是我同事,唐山人,非常好的一个刑警。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,一直就没缓过来,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。对了,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?
就这一声,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,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。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:“孙队,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,他没进去过,不适应。是我让他找你的,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?不问你问谁啊?”回头一拍老萨肩膀,“行,兄弟,没给我丢人,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,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……”
“我靠,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?!”
其实并不是老萨写得不真实,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,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地手到擒来,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。于是,这位老大跟我说,咱北京警察啊,威风八面的时候有,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,你得了解这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