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实话,每当遇到这样的民警,咱从内心觉得这才是我值得自豪的同行。
一直欣赏“惩恶扬善”,觉得这才是我们行为道德的准则。越到基层越能遇到些对着良心做事的普通人……
几天后,我送他们上车,看见这小子还“赤脚大仙”光俩大脚片子没穿鞋呢。我想防止逃跑是一个原因,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人们不是没有同情心,而是更同情那个躺在枯井里的异乡姑娘……
哈。说到打长途的功力其实也没别的,无非是电话里跟人家接线妹妹多多说好话而已,千万别装,您一装人家一撂!你急?急死您活该!
沈阳地区114,再查城郊派出所电话。没五分钟接通了,听声音是位老者。刚报过去要查个卡南村的,那边声音明显高了八度。
“叫什么?!”
“孙XX!”
“扣住他!!!杀人犯!!!”
“哪儿的人?”
“辽宁。”
那是1996年的1月25日晚上9点多,那天全市大清查。我和搭档小福子转到车站广场大钟底下,冬天的广场稀稀落落没多少旅客,对面栏杆下一个蹲着的小伙子看见我们时眼神有点儿“跑”,得!“瞄”死他,我俩靠了上去。
当年,除北京站外,我们还常巡逻在20路汽车的一趟线。天安门、前门、天桥、永定门……所谓的“乞丐王国”。那些年都是上访人群太多闹的,盲流都成一景了,里面污七八糟什么稀奇古怪都有,说起来话长。咱就说“小姐”吧。
小伙子急忙一弯腰从鞋里抠出了身份证:孙XX,66年生人,辽宁沈阳辽中县城郊乡卡南村人。
别看这个回合不到两分钟,但他已经输得死死的。先说位置,他背靠栏杆眼观四周,这符合恐惧心理。身份证藏鞋里也不正常,拿出来是急于摆脱。
最要命的是答话——从富裕地区到贫瘠地区打工,又不是什么高工资,逻辑推理起来再加上——有家!不合情里再紧一个扣!
“几点的火车?”
“22点21分的271次到辽宁。”
“三百。”
“家里有什么人吗?”
“证件有吗?”
“从哪儿来?”
“新疆。”
“一月挣多少钱呀?”